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对2010年群众评议省(中)直部门软环境工作中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开展自查整改活动的通知》(吉交发[20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做好今年的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工作,省公路管理局决定在全行业开展自查整改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2011年5月11日至25日,利用15天时间,针对《2010年群众评议省(中)直部门软环境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中涉及公路行业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开展自查整改活动。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立华 陈玉芬
副组长:刘 炜 魏火星 高树德
副组长:马永辉 龙海波 徐胜斌
成 员: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三、自查整改内容
本次自查整改活动主要查摆和解决以下问题:
(一)在开展政行风建设工作中是否存在思想不重视、认识不深刻、态度不端正、责任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作风不严谨、工作不认真、行动不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二)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效率不高、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影响公路管理行业形象的问题;
(三)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秉公办事、野蛮执法、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四)在为民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五)认真查摆和解决政行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责任人的自查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自查整改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工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这项活动,力争在整改活动中取得实效。
(二)正确对待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各单位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对待。对不是由本地区人员提出的和指向部门不是公路管理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也要对照自身工作加以参照,举一反三,从中找出本单位存在的类似问题并加以改进。
(三)认真整改问题。在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各单位要进一步查摆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认真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要创新管理方式,更新管理理念,结合实际,对原有的政行风管理制度予以充实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群众。
(四)强化服务意识。结合自查整改活动,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更加方便群众。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公路管理行业整体形象的不断提升。
(五)做好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中要包括梳理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的数量和内容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整改问题的数量和自查整改的成果等内容。总结材料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审计室。省局将对各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的自查整改活动进行验收,并抽查部分县(市、区)活动开展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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