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明传发电
吉政明电[2004]17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普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公路收费行为,鼓励发展高效运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缓解当前运输紧张状况,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我省吉政函[1994]211号、吉交联发字[1997]2号和吉省价收字[2001]28号文件规定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执行省政府吉政函[1994]211号和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吉交联发字[199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费站及经省政府批准但未收费的一级公路收费站(具体名单附后)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一类):
普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调整后收费标准(一类)
类 别 |
车 型 及 规 格 |
次票
(元/台次) |
月票
(元/月) |
客 车 |
货 车 |
第1类 |
≤7座 |
≤2t |
10 |
200 |
第2类 |
8座~19座 |
2t~5t(含5t) |
20 |
300 |
第3类 |
20座~39座 ≤19卧铺 |
5t~10t(含10t) |
30 |
500 |
第4类 |
≥40座 ≥20卧铺 |
10t~15t(含15t)
20和40英尺集装箱车 |
35 |
700 |
第5类 |
|
>15t |
40 |
|
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二、原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吉省价收字[2001]2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费站及经省政府批准但未收费的二级公路(桥、隧)收费站(具体名单附后)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二类):
普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调整后收费标准(二类)
类 别 |
车 型 及 规 格 |
次票
(元/台次) |
月票
(元/月) |
客 车 |
货 车 |
第1类 |
≤7座 |
≤2t |
10 |
200 |
第2类 |
8座~19座 |
2t~5t(含5t) |
15 |
300 |
第3类 |
20座~39座 ≤19卧铺 |
5t~10t(含10t) |
25 |
500 |
第4类 |
≥40座 ≥20卧铺 |
10t~15t(含15t)
20和40英尺集装箱车 |
30 |
700 |
第5类 |
|
>15t |
35 |
|
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20马力(含20马力)以下营运拖拉机仍按5元/台次标准执行。
三、执行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吉交联发字[1994]9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站及执行省政府吉政函[1995]43号文件规定的天池收费站,收费标准暂不做调整。
四、调整普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时间为2005年1月1日零时。
附件:普通收费公路执行调整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收费站名单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普通收费公路执行调整后车辆通行费
收费标准的收费站名单
一、普通收费公路执行调整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一类)的收费站共有44个:
1、已收费的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33个
敦白、敦化、小沟岭、明长、大阳岔、圈河、五虎岭、仁坪、龙延、花园、湾沟、乌金屯、
东辽河、洮白、辽营、大安、安广、到保、通化、柳河、曙光、德胜、友谊、四平、谭家、农安、青龙山、二莫、白山、辽丰、金珠、二道岭、舒兰收费站。
2、已批准未收费的一级公路收费站11个
南崴子、范家屯、水洞、白旗、风华、韩家店、头道、五棵树、杨木林、老城、嫩江公路大桥收费站。
二、普通收费公路执行调整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二类)的收费站有87个:
1、 已收费的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43个
集安、西辽河、蛟白、蛟河、白平、红旗、西阳、烟筒山、磐石、黑大、牛心顶、沿江、
黎明、朝阳山、朝阳镇、凉水、靖宇、松抚、峰岭、合心、四间房、太平川、通洮、白嘎、永平、鳞字、肖家、通沈、双安、秦家屯、双山、胡家店(含长东分站)、西川、长安、舒兰北、坦途、春和、三道、朝阳坡、黑林子、呼兰、育林、骆驼岭收费站。
2、 已批准未收费的二级公路收费站44个
露水河、大方、牛头山、福安、万宝山、四方坨子、洪源、创新、五女峰隧道、岔路河、
瓮泉、口前、勤俭、马滴达、甲山、新建、新站、上营、那尔轰、永安、兰字、太平岭、恩育、临江隧道、鸡冠砬子、八道沟、两江、长川、桦皮、呼兰、白石、育林、古马岭隧道、四道沟、鸡冠、兴隆、杨家、大屯、满河、红力、金沙、永太、新立、九乌公路松花江大桥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