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路行业2016年第一季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5年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切实抓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法制思维,切实增强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结合春节和春季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全力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逐项实施“歼灭战”,逐一整治销号,逐步实现隐患“归零”,全面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全省公路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业和单位。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围绕春节、春运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开展公路建设(养护)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在建项目春季复工和新建项目开工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特种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检验情况;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国省干线和二级以上运输繁忙线路的除雪防滑工作情况;公路桥隧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大型设施桥梁、隧道、危险路段、重点部位的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服务区、收费站、治超站、钢桁架、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火灾隐患和在用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例行安检情况等。
三、督导检查方式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公路行业企业全面自查,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全面检查,省局同步抽查、重点督查的方式,以“四不两直”的要求巡视暗访。省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实施步骤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制度,并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文件、广播媒体等各种形式,层层搞好宣传发动,努力构建务实高效的工作局面,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专项整治阶段(2月7日至3月20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公路行业系统内部、企业内部自查自改与行业监管单位逐级督导检查同步进行。
一是公路行业系统内部、企业内部自查内容: 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⑵省厅、省局关于冬季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得到贯彻落实;⑶历次检查中所反馈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整改完毕;⑷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隐患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销号、告知、举报、报备、奖惩等工作要求,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一时难以整改的是否做到“五落实”;⑸是否落实安全专项经费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以及标准化建设等工作;⑹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行业监管单位督导检查内容:⑴重点时段督导检查。“春节”放假前后、全国和省“两会”召开期间、“春运”高峰及节后企业恢复生产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组织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并加大巡视、暗访力度及频次,确保企业自查自改不走过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企业自查、行业部门督查检查、巡视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且存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产整顿,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明停暗开。⑵专项督导检查:组成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①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②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急措施情况;③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④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⑤查各级行业监管单位组织打击非法治违行动情况。省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三)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阶段:3月底前,以巡视督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落实挂牌督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对所有较大以上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第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整治实效。针对重点时段和重要时期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重点检查,特别是突出抓好前一阶段隐患排查中存在的死角和盲区,凡发现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治理,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企业,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